從房地產市場的實際情況看,開發商在商品房的結構、面積等方面搞名堂,早已是公開的秘密。為了利益最大化,開發商還會在綠化面積、容積率、停車位等方面玩把戲。現在,竟然發展到備案是一套方案,實際出售的是另一種房屋的地步。
市場經濟就是信用經濟。一家企業能夠成功關鍵要看其是否守信。信用不只表現在交貨時間、交貨地點、交貨數量等方面,更表現在商品質量、使用價值等各個環節。任何一個環節失信都可能對企業形象產生不利影響。
自房地產市場放開特別是進入“常熱”以后,商品房短斤缺兩的現象就隨處可見。擅自提高容積率、減少綠化面積等行為,本應受到嚴厲處罰。一些地方政府的相關職能部門卻暗中包庇開發商。開發商的膽子自然越來越大,花樣越來越多。
回到武漢這起事件,有關方面對開發商失信行為的處理,僅僅止于讓開放商與購房者補簽裝修合同,而沒有依據相關規定對開發商進行處罰,如此,怎么達到以儆效尤的效果呢?
眼下正處于房價調控力度加大的時刻,市場也趨于冷靜。開發商為了自身利益,一定會想出更多花樣。如何防止開發商損害購房者利益,需要相關職能部門多動腦筋、多投入精力,加強處罰力度,切不要以罰酒三杯的心態對待開發商的違規行為。不然,市場就永遠別想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