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訊
證券時報記者 李明珠
惠譽發布的最新報告指出,中國政府上個月發布了債轉股項目指導意見,以期該指導意見成為企業部門過度負債解決方法中的一部分。在理論上,債轉股是一種保護增長的企業去杠桿化途徑,但債轉股項目充滿執行風險。此外,即使避免了最大的缺陷,該項目也將不會解決最嚴重的“僵尸”企業債務問題。
惠譽高級分析師Martin認為,在該框架下,銀行將把貸款轉移給“執行機構”,執行機構會將貸款置換為股權。轉股價應為“市場導向”,由銀行、投資者、債務人和執行機構協商,而銀行不會被迫參與交易。沒有可行未來的公司將不會被允許參與債轉股。
在指引發布時,惠譽指出了若干執行風險。政府對金融行業的巨大影響可能威脅基于市場的定價機制。銀行可以通過缺乏透明度的復雜所有權和交易結構保留其企業風險敞口。尤其是如果銀行相關的理財產品被用于為置換提供資金,銀行的風險敞口可能只是轉移到表外。
最早期的案例并未緩解這些問題。中國建設銀行(建行)已在其子公司下設立了多個基金,這些基金將從其他銀行接管云南錫業集團和武漢鋼鐵集團的貸款,而后將其置換為股權。轉移給建行的子公司所管理基金的貸款以票面價值定價,反映出其被分類為正常貸款。惠譽仍然認為貸款分類標準不一定能夠與國際市場相比較,部分原因是此標準可能不會一致且統一地適用于中國的所有銀行。由此引發了對貸款估值是否真實反映了借款人信用度以及貸款是否真的由市場因素所決定的懷疑。此外,建行正在依靠理財產品為此類交易提供資金,存在部分個人投資者可能曝險的風險。
惠譽認為,即使未來的債轉股避免了部分此類問題,將僵尸企業排除在債轉股項目之外,意味著債轉股并非旨在解決銀行面臨的最重大的資產質量問題。銀行仍將面臨來自最困難的企業的風險敞口,此類企業占企業債務市場的一大部分。政府沒有明確指出將如何解決僵尸企業債務。任何具有重要意義的解決方案可能在未來數年內推出,并且可能需要大量銀行損失及中央政府資本重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