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介紹,2016年天津市繼續加快保障房建設,并進一步擴大住房保障的受益范圍。根據天津市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幅情況,今年3月1日,天津市將廉租住房實物配租補貼、廉租住房租房補貼、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收入準入條件分別調整為家庭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1050元、1490元、2850元,避免了原符合條件的家庭因收入合理增長而被“擠出”保障范圍。
截至9月底,天津市年內新增租房補貼家庭0.68萬戶,其中低收入家庭租房補貼0.33萬戶,確保了更多住房困難家庭享受國家優惠政策。
在棚戶區改造方面,天津出臺《關于政府購買棚改服務的指導意見》,推進政府購買棚改服務的新融資方式,指導和平區兆豐路等21個項目完成229億元貸款審批。
截至目前,天津已累計與國開行、農發行簽訂貸款合同約690億元,已按進度發放約357億元;天津各區已順利完成棚戶區征拆114萬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