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月09日訊
6月9日,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表示,證監會近日發布《證券公司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合規管理辦法》,《辦法》共5章40條,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辦法》督促證券基金經營機構秉持客戶利益至上原則,并提出八條通用的合規原則,嘗試以原則導向方式,解決現有規則導向監管規則下,新業務、新活動缺乏及時、可用的規范標準問題:一是充分了解客戶信息并及時更新;二是確保將適當的產品、服務提供給適合的客戶,不的欺詐客戶;三是持續督促客戶規范證券發行行為,動態監控客戶交易活動;四是嚴格規范工作人員執業行為,督促工作人員勤勉盡責;五是有效管理內幕信息和未公開信息;六是防范利益沖突,公平對待客戶;七是依法履行關聯交易審議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防止不正當關聯交易和利益輸送;八是審慎評估經營管理行為對市場的影響,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擾亂市場秩序。